青岛市是山东省的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发达、民风淳朴,同时也有北方地区酒风盛行、无酒不欢的普遍性特点,尽管大多数青岛市民都有着较强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各项交通,但仍然有少数嗜酒如命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酒徒司机,在饮酒、甚至醉酒时辆上路行驶,最终难逃法律的惩处,那么,青岛最新标准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条件。
按照新交法规定:的,处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
2、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二、酒驾和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机驾驶证,依法追究,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综上所述,关于青岛醉驾最新标准规定,对于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超过每毫升八十毫克的即为醉驾行为,对醉驾人驾驶个人车辆的,将处以吊销驾照五年,并处的处罚,对醉驾人驾驶营运车辆的,将处以吊销驾照十年,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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