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6日,防城港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将防城海关在开展打私行动中,依法查获无合法来源手续的鱼肚干134.8千克,移交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因这批货物查扣时无相关货主认领,属不宜长期保存物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海关监管区查获现场无所有人的应税应证进口货物物品及其运输工具处理细则(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现场拍卖的方式先行处置该批物品,所得货款存放于财政专户。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以上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该批货物将视为无主货物处理,货款转入国库。联系电话:0770--2823351。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转载请注明来自临沂佳诚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本文标题:《转发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